1、①该地块周围基础设施达到三通,即通水、通电和通路;成交后2个月内,塘厦镇人民政府将出让宗地按土地现状条件交付给竞得人使用。
2、竞买保证金设定为4000万元人民币。
3、规划建设要求:①竞得人须按2007—20--004号《建设用地规划批准书》的要求进行建设;②该地块开发建设期为2年,宗地建设项目在2012年6月14日前开工,在2014年6月14日前竣工。
4、土地使用条件:①竞得方竞得土地后,须在30个月内完成施工建设并保证主体商业开业。②项目建成后,其中不少于2880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商业物业不得分割出售,受让人须引进大型百货零售企业进驻。引进的大型百货零售企业须为近三年连续进入中国百货销售前50强(根据中国连锁经营协会排名认定),且近两年营业额均在60亿元(以中国连锁经营协会为准)以上的企业。竞买人须在竞得土地之日起3个月内向塘厦镇政府提供引进上述条件百货零售企业的合作协议,受让人引进的大型百货零售项目不符合要求或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开业的(由塘厦镇人民政府认定),受让人须向塘厦镇人民政府另行支付违约金1亿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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