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① 上述地块周围基础设施均达到三通,即通水、通电和通路,按现状出让;②成交后1个月内,由南城街道办事处将出让宗地按土地现状条件交付给竞得人使用。
2、①2015WG050地块的竞买保证金设定为77万元人民币(保证金应属于竞买人自有资金);
②2015WG051地块的竞买保证金设定为76万元人民币(保证金应属于竞买人自有资金);
③2015WG052地块的竞买保证金设定为80万元人民币(保证金应属于竞买人自有资金);
④2015WG053地块的竞买保证金设定为317万元人民币(保证金应属于竞买人自有资金)。
3、规划建设要求:①2015WG050地块竞得人须按2015-83-1004号《建设用地规划批准书》的要求进行建设;2015WG051地块竞得 人须按2015-83-1005号《建设用地规划批准书》的要求进行建设;2015WG052地块竞得人须按2015-83-1003号《建设用地规划批 准书》的要求进行建设;2015WG053地块竞得人须按2015-83-1006号《建设用地规划批准书》的要求进行建设。②上述地块的开发建设期均为 3年,宗地建设项目在2016年12月20日前开工,在2019年12月20日前竣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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