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

筛选
当前位置:东莞房地产网  > 物业观察
分享到
微信扫码分享
房掌柜小程序端

房掌柜小程序端

点赞(0)
收藏

中山公租房物管将不得收取公共水电费分摊 设施设备

来源:  南方都市报 东莞房掌柜  2016-06-03 09:24:22阅读量:9239
[摘要]近日,根据《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省物价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精神,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起草了《中山市公租房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现征求社会意见。

近日,根据《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省物价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精神,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起草了《中山市公租房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现征求社会意见,市民可于本月内将书面意见传真至市发改局或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该《意见稿》指出,该办法适用于由政府统一建设的公租房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行为。公租房物业服务收费采取包干制形式,包干制是指业主或承租户向物业服务企业支付固定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物业服务企业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收取公共水电费的分摊。

公租房物业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和招投标制度。政府指导价按《中山市住宅物业服务费政府指导价标准》中的三级、四级、五级的收费标准执行。具体为:在不超过政府指导价中的三级、四级、五级的收费标准,服务等级每个项目不低于相对应等级服务标准的基础上公开招标确定,并与中标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合同中需明确合同期限、服务等级、服务标准、收费标准等事项。中标企业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报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公租房物业服务费按套内面积计收,由承租户负担。

而利用物业服务公共区域内经营产生的收益分配和公共部位、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由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通过合同约定。此外,公租房住宅小区车辆停放保管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收费标准由物业服务企业按照业主的委托与承租户通过合同约定。物业服务企业提供其他有偿服务的,其收费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

分享到:
责任编辑:zsfzg

转载或内容合作请点击转载说明,违规转载法律必究。
楼市爆料寻求报道,请点击这里
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也不代表房掌柜赞同其观点。

新闻排行

新闻推荐

  1. 1国有大行集体表态:化解房地产风险
  2. 2东莞城区笋盘大盘点!2.5万套选1套 不能随意
  3. 3广深高速改扩建项目将实施 广州-东莞段由广深珠公司负责
  4. 4广东:9月个人房贷新增344.82亿 扭转前两月负增长态势
  5. 5央行行长潘功胜:稳妥化解大型房企债券违约风险
  6. 69月一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同比涨幅扩大
  7. 7【每日网签】东莞住宅10.16成交住宅141套,面积16004.8㎡
  8. 8多地土拍规则调整不再设置上限价格 取消土地限价会成趋势?
  9. 9碧桂园创始人杨国强露面 前往顺德北滘南平路项目工地调研
  10. 10超大特大城市城中村改造分三类实施 已入库162个项目

楼盘推荐

视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