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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开发商出租经营 业主众筹打官司索回小区物业用房

来源:长江日报  马振华 东莞房掌柜  2016-12-21 09:23:10阅读量:6426
[摘要]打了3年多官司,江汉区东方帝园小区业主终于告赢了开发商,索回小区物业用房,正在等待法院执行。昨日业主们高兴地告诉记者。 东方帝园是个有着10多年历史的小区,随着小区公共设施老化,需要用钱维修的地方越来 ...

打了3年多官司,江汉区东方帝园小区业主终于告赢了开发商,索回小区物业用房,正在等待法院执行。昨日业主们高兴地告诉记者。

东方帝园是个有着10多年历史的小区,随着小区公共设施老化,需要用钱维修的地方越来越多。业主王先生介绍,小区17部电梯已经过了报废期限,带病运行,停摆状况频发;视频监控系统老化故障频出,给治安带来很大隐患。

小区公共维修资金不多,根本不够维修。业主们梳理“家底”发现,小区大量公共场所被开发商擅自出租经营,其中包括小区门口一处300多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被出租经营。有业主粗略估计,月均租金有2万多元,小区公共收益损失很大。

公共场所产生的收益关系小区未来的“养老钱”,也是解决目前小区困境的主要途径。怎样要回本该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公共场所以及相应的经营收益呢?业主们向开发商处索要未果。开发商认为已经按照规定交付了足够面积的物业管理用房,此处房屋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

3年前,东方帝园业主们集体讨论后决定,一起众筹资金请律师打官司,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院查明,小区开发商将8号楼南面物业管理用房加层改造成一栋2层楼,经过城管行政处罚后保留使用,国土规划部门查实,该房实际用途为物业管理用房。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管理用房的所有权依法属业主。判决开发商将该房交由东方帝园业委会管理、使用。

要回了物业用房,这就意味着小区以后每年有了稳定的20多万元公共收益,小区很多维修就可以开展。业主们表示,希望开发商尽快执行法院判决,将物业管理用房回归全体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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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whfz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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