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发布的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聚焦三农发展,并对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试点、宅基地改革、特色小镇、创建适合农业农村特点的农村金融体系、继续推进农村劳动力就业转移等作出了新规划。这些发展规划将对楼市产生何种影响?
国家将制定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中国农村将进入“乡村振兴“的规划落实阶段。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格局下,乡村将迎来重大的发展机遇。图: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任务。
关键词一: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改革
自2013年起,6次一号文件中屡次提及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制度改革在持续推进。表:历次一号文件提及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内容。
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2015年15个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改革试点地区正式开始试点。2015年授权的期限将于2017年12月31日届满,为了推进土地资源要素精准高效配置,全面提升建设项目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北京市大兴区等33个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期限又延长一年至2018年12月31日。可见,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改革试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入市改革效果初显,已形成相对成熟的规则体系,延长试点期限主要还是为了进一步设计出更为科学的改革操作方案,未来政策改革红利可期。
关于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我们认为目前主要是有利于提高租赁用地、产业用地的供应。受制于严格的用途管制与规划管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主要将成为住房租赁用地、产业发展用地。关于集体建设用地建住房租赁我们在前期发布的《集体建设用地建租赁房,行业将现四大变化》进行了详细的解读。总体来看,影响主要体现为,一是从土地端口来看,集体建设用地的成本优势明显,供应规模较大,将推动土地投资趋向理性。二是从企业转型来看,推动企业转型城市运营,前期有运营经验的企业规模将进一步扩大,住房租赁、产业地产等发展迎来重大政策机遇。
关键词二:宅基地改革
关于宅基地,2004年以来的15次一号文件有12次提及。从词频上来看, 2018年一号文件共有10次提及宅基地,超过历次一号文件提及次数。表:历次一号文件提及宅基地相应内容
通过对2004-2018年历次一号文件的梳理,我们发现,着墨较重的主要是2013年、2014年、2017年以及2018年。而2018年一号文件共有10次提及宅基地,超过历次一号文件此前提及的次数。2018年宅基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的提出表明了未来进一步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的政策基调。未来,在完善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政策方面,相关的体制机制创新,更符合现实的制度性供给将会适时跟进。
目前,许多城市都在持续推进住房租赁市场建设。其中重要的一项就是发展“城中村”现代租赁服务业。鼓励村集体、经济联社租赁经营“城中村”住房,将符合安全、消防、卫生等条件的住房统一出租,规范管理。鼓励并扶持住房租赁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参与老旧社区、“城中村”和厂区租赁住房微改造,实施专业化运行管理。此次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强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有利于后期进一步发展和规范“城中村“租赁业务。未来,随着相关细则的出台,企业在进行“城中村”微改造并实现运营的过程也将更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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