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怕没书读了!《关于增加中小学幼儿园学位和优质教育资源供给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和《东莞市园区、镇(街)公办中小学幼儿园规划建设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两份文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至2020年,东莞将在2016年的基础上新建扩建初中、小学、幼儿园267所,新增学位17万个。
教育集团化办学培育百所品牌学校
从两份文件了解到,到2020年,东莞将在2016年的基础上新建扩建初中、小学、幼儿园共计267所,新增学位17万个;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9.8%,各园区、镇(街)公办(集体办)幼儿园占比达30%,公办(集体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占比达80%。
每个园区、镇(街)至少有2所镇办公办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毛入学率100%,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含民办学位补贴)的人数比例达到50%以上。
东莞将着力改革中考制度,建立健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健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改革招生录取模式。还有,针对区域之间、校际之间教育质量发展不平衡、优质教育资源总量不足问题,东莞将推进教育集团化办学,可采取“名校+分校”“名校+新校”“名校+弱校”“名校+民校”等形式推进。新建公办学校原则上纳入名校教育集团统一管理。
同时,东莞还将选取一批办学基础好、办学成效突出、社会口碑好的学校进行重点培育,到2020年底培育100所品牌学校。
未落实教育配套建设 不批新增房地产用地
为确保学校建设顺利实施,文件提出,在用地方面将有多项保障措施。首先,要按标准足额预留新建住宅小区幼儿园、中小学校建设用地,没有按照规划要求预留教育设施用地的居住建设项目,不得通过规划审批。
其次,要进一步完善教育用地监管制度,对已批规划明确的教育用地,任何部门不得随意改变规划或处置用地;如确有必要调整的,须先征得市教育、规划、国土部门同意,并根据保障教育用地需求的原则,补偿不少于原有办学规模的配套教育设施用地。
另外,对于城市更新连片改造的项目,通过区别不同区域提出学校生均建设用地要求、对落实配套教育设施的适当调高改造项目容积率等,鼓励园区、镇(街)或开发商配套建设教育设施。
文件还强调,市教育、规划、国土、住建等部门及园区、镇(街)形成联动,未落实教育设施配套建设的不批新增房地产项目用地。市教育、发改、住建、规划、国土等部门建立学位供给通报、公示制度,根据学位供给情况实行房地产项目分类审批。
建立临时周转编制以保障教师配备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增加幼儿园中小学学位和优质教育资源供给的意见》和东莞实际,《实施意见》提出,东莞幼儿园、小学、初中学校千人学位数分别要不低于45个、95个、40个,以此满足未来一段时间的学位需求。同时,各园区、镇(街)立足产业发展实际和当地教育资源现状,科学编制未来5年幼儿园和中小学建设专项规划。
《实施意见》提出,学校新建扩建后要足额配备教师资源。对于编制总量不足、部分镇街学校结构性超编等问题,将完善相关机制,根据编制标准和生源状况每年核定一次教职员编制。探索在事业单位编制总量内,利用精简压缩和事业单位改革等方式收回的编制,建立临时周转编制。新设立的或满编、超编的中小学、幼儿园确需补充教师的,优先使用临时周转编制予以保障。落实公、民办学校教师配备指引,通过编制内配备和编制外配备方式,及时足额补充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着力解决总体超编但学科结构性缺员问题。
同时,还将积极探索推广自主聘任、委托管理和政府资助学校等新型办学模式下的教师聘任经验,满足教育快速发展的需求。
完善考核和问责机制
根据《学校规划建设指导意见》,在保障户籍学龄儿童入学需求的基础上,落实国家“两为主”政策要求,将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随迁子女纳入学位需求的总体规划,以现有教育设施核定的学位规模和实际的学生人数为基础,逐年新建、扩(改)建一批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同时,依据国家、省有关规划文件和《东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年)》,立足于东莞市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六大片区”空间结构与战略布局,依托并服务于片区社会经济产业格局和发展定位,按照“分级分片、集约集聚”原则,合理规划建设片区及镇街中小学、幼儿园。
文件提出,审批房地产项目用地时,将市教育局纳入市土地审批委员会建设用地供应与开发利用监管会审工作小组等土地出让相关职能机构,参与房地产项目用地审批。市教育、规划、国土、住建等部门及园区、镇(街)形成联动,未落实教育设施配套建设的不批新增房地产项目用地。市教育、发改、住建、规划、国土等部门建立学位供给通报、公示制度,根据学位供给情况实行房地产项目分类审批。市政府将增加幼儿园、中小学学位和优质教育资源供给列入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予以推进,完善考核机制和问责机制,定期开展落实情况督促检查,及时研究解决问题。
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将此项工作列入园区、镇(街)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考核评价体系,开展专项督导,及时通报督导结果,强化督导结果运用,督促各园区、镇(街)及有关部门切实履行相关职责。
将公办中小学幼儿园规划建设执行情况、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整治情况列入对镇街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的重要指标,评价结果作为对各镇街及其有关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并将开发商小区配建教育设施落实情况纳入企业诚信考评体系。实施年度考评公布制度,考评结果向社会公布,接受舆论监督,对较好完成教育设施建设的园区、镇(街)及开发商给予年度奖励,对配建不到位的开发商记入企业失信档案向社会公布,不予支持其参与新项目的投标与建设。
各片区新增中小学幼儿园规划
根据相关文件,东莞将按照“分级分片、集约集聚”原则,合理规划建设片区及镇街中小学、幼儿园。
城区片区
至2020年,城区片区新建扩建幼儿园51所、小学12所、初中4所。其中,规划新增公办义务教育学位2.31万个。
松山湖片区
至2020年,松山湖片区新建扩建幼儿园32所、小学9所、初中4所。其中,规划新增公办义务教育学位1.57万个。
滨海片区
至2020年,滨海片区新建扩建幼儿园36所、小学8所、初中4所。其中,规划新增公办义务教育学位1.36万个。
水乡新城片区
至2020年,水乡新城片区新建扩建幼儿园14所、小学6所、初中1所。其中,规划新增公办义务教育学位0.72万个。
东南临深片区
至2020年,东南临深片区新建扩建幼儿园32所、小学6所、初中3所。其中,规划新增公办义务教育学位1.11万个。
东部产业园片区
至2020年,东部产业园片区新建扩建幼儿园30所、小学6所、初中2所。其中,规划新增公办义务教育学位0.95万个。
(整理来源:广州日报、南方日报)
2023-11-03 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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