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住房体系:新职工、外来工纳入货币补贴
在保障性住房建设方面,规划到2020年,新增保障性住房3.4万套,包括面向东莞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0.4万套,面向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3万套,均为货币保障。
值得一提的是,将入住市属住房租赁企业房源的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纳入租赁补贴发放范围,由市属住房租赁企业统一向主管部门代领租赁补贴,以租金优惠方式全额返还保障对象,尽可能扩大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保障受益面。
另外,保障房的退出管理也将得到加强。对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及时予以清退;对承租保障性住房后空置的,及时予以腾退;推骗租保障房或者骗取保障性补贴的,依据政策法规处理,取消保障房资格,退出保障房或退回补贴资金;不配合者,将由法院强制执行。
住房租赁市场:鼓励城中村微改造统一运营
力争到2020年,发展不少于10家专业化住房租赁企业,筹集不少于8万套的租赁住房。其中新增租赁住房7.9万套,包括实属住房租赁企业房源1.7万套,社会住房租赁企业房源6.2万套。
《通知》还显示,力争到2020年前,每镇街至少组织开展一项“城中村”规模化租赁试点工作。将引导“城中村”通过综合整治开展规模化租赁,鼓励村集体成立专业化房屋租赁企业,对住房统一出租和管理。并扶持住房租赁企业和物业服务企业参与“城中村”租赁住房微改造,实施专业化运营管理,与万科的万村计划有异曲同工之妙。
异
部分内容细微修改
值得一提的是,《通知》经过公示到正式发布,进行了细微的修改。
征求意见阶段,“实施高层次人才安居工程”对不同层次人才居住标注、补贴作了细化说明,而《通知》则没有明确规定,但也提出“根据学历、职称等条件差异予以补贴”。
另外,关于高层次人才住房的基准户型,征求意见阶段细化到了建筑面积分90㎡、120㎡、150㎡三种,《通知》也没有提及,但提出市级筹集的高层次人才住房项目各类户型的构成和比例由市住房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报市政府审定。
附《东莞市住房体系建设工作分工方案》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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