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交物业费可能会被纳入信用记录
江苏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据悉,新的办法将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在现行管理办法中提到,因业主原因未及时办理入住手续、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未入住或未使用的物业,在一定时期内,其物业公共服务费按不低于合同约定标准的70%交纳。
而在征求意见稿中却删掉了这一条,删掉后是希望对于类似空置房的物业费缴纳比例,能通过业主和物业公司协商的方式来确定。
在现行规定中明确,如果物业企业存在乱收费、不明码标价等违法行为的,将有价格部门依据相关法律进行处罚。
而在征求意见稿中看到,除了价格部门的相关处罚,还提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即纳入信用记录。
2010年1月29日修订的《石家庄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就规定:连续三个月以上无人居住、使用、装修空置的物业,空置期间按百分之二十缴纳物业服务费。物业服务合同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018年7月1日起施行的《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普通住宅交付后空置六个月以上的,物业费收费最高不得超过60%。南京、杭州、洛阳等城市空置房物业费缴纳标准大都按70%执行。
总结
一、房屋空置,物业费可打7折但不能拒缴
因业主原因未及时办理入住手续(事实已入住的除外)、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未入住或未使用连续六个月(含)以上的房屋,业主应当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企业,按合同约定标准的百分之七十交纳物业公共服务费、电梯运行费、公共能耗费。
二、空置5个月或断断续续居住,物业费不打折
房屋交付后,只要业主提前备案,提供房屋连续空置6个月的凭证,如水电费、燃气费的发票等,都会给物业费打7折。
不过,房屋只有连续空置6个月及以上,物业费才有优惠,如果只是空置了一两个月甚至是五个月,按照条例,物业费都是没有优惠的;另外,断断续续居住,房屋空置时间总共6个月的,业主依然不享优惠。
三、房屋空置几个月,即享受几个月的物业费优惠
按照规定,物业费按月缴纳,但为了节省人力、时间,一般物业都是一年收取一次物业费。许多市民误以为,空置房优惠是针对房屋空置的那一年,实际上,房屋空置了几个月(前提是超过6个月),则享受几个月的物业费优惠。
2023-10-20 2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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