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5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了南沙庆盛枢纽区块综合开发项目(庆盛科创教育核心区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据公告透露信息,庆盛枢纽区块综合开发项目(庆盛科创教育核心区工程)位于广州南沙区东涌镇,约6平方公里,东至东部干线(待建),南至广深港客运专线,西至京珠高速,北至沙湾水道。
掌柜君先来画个重点:
区块工程项目总投资164亿元,建设分三部分实现。
A部分需新建33条道路,47条桥梁及2间学校;
B部分需要新建5条主干道,修复7条河涌,新建2条河涌,新建3座垃圾转运站;
C部分需要引入引入新一代信息技术或人工智能或数据服务或智能科技或创新创业等为代表的新兴产业或引进世界500强下属企业或世界500强参股企业。
一起来看看本次招标的详细内容!
本次整个区块的工程项目总投资1640586.27 万元,其中建安费约 1214981.18 万元,建设工程其他费约222994.46 万元,预备费约134532.02 万元,建设期利息为 68078.61 万元。建设内容分为A 、B、 C三部分,其中:
A部分(即EPC部分)采用财政资金对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建设筹措部分,总投资约848542.15 万元,其中建安费约657983.60万元,建设工程其他费约116608.01 万元,预备费约73950.53 万元,建设期利息为0万元。
其中,由政府直接投资,建设完成后继续由项目公司运营维护,采用市场化运作提高基础设施及公共产品供给效率的部分的总投资约612772.79 万元;由政府直接投资,全无运营维护属性或不适宜采用市场化运营,建设完成后即交由政府有关部门部分的总投资额约235769.36 万元。
B部分(为PPP部分中除庆盛人工智能孵化器及配套工程外的其他部分)采用社会资本投资,总投资约718499.20万元,其中建安费约511730.98万元,建设工程其他费约84344.83万元,预备费约57809.91万元,建设期利息为64613.49万元。项目公司由政府出资代表和中标社会资本共同出资组建,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出资比例:政府出资代表出资比例为35%,中标社会资本出资比例为65%,由项目公司进行投融资、勘察设计、建设、运营维护、移交等工作。
C部分为本项目中经营性国有建设用地(2019NGY-1)使用权出让。
1、A部分(即EPC部分)项目建设内容包括负责场地平整、茂丰路等33条市政道路、茂丰路一号大桥等47条桥梁、电力隧道、水闸及泵站、新建2所学校、城市绿地系统工程;建设工程具体内容最终以经批准的控规、初步设计文件为准。
2、B、C部分:
(1) B部分(为PPP部分中除庆盛人工智能孵化器及配套工程外的其他部分)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庆盛大道等5条主干路合计8.78km,新建桥涵 14 座、新建综合管廊4条、官坦涌等7条河涌整治及修复、新建河涌2条、文体中心、3座垃圾转运站等工程;建设工程具体内容最终以经批准的控规、初步设计文件为准。
(2) C部分为PPP部分中的庆盛人工智能孵化器及配套工程,由项目公司实施、自行负责、自负盈亏,负责C部分的开发建设,运营工作。
3、包括A部分新建项目(除场地平整、学校、水闸及泵站外)和B部分新建项目的运营维护服务,以及由招标人委托的已有存量项目纳入运营维护范围(以下简称“A+B”部分运营维护);
4、负责项目范围内的B部分、C部分内容投资成本所需资金,包括应承担的实体工程建设的相关成本和费用、工程前期及其他服务类项目费用、项目管理费及融资成本等所需资金筹集及支付;
5、项目公司进行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营维护工作,以满足政府招商项目落地需求;同时,社会资本协助政府做好区块整体产业导入工作;配合本区域的片区开发策划、营销和推介、产业导入等;
6、土地出让(C部分)的其他条件:
(1)其中国有经营性用地使用权出让部分包括地块一、地块二两宗用地,地块一要求中标人自持不低于计容总建筑面积的40%,自持年限不低于五年;地块二要求办公和新兴产业用房永久自持部分不低于相应用途计容总建筑面积的20%,并遵守南沙区新兴产业园相关政策文件。
(2)国有经营性用地出让部分项目须引入新一代信息技术或人工智能或数据服务或智能科技或创新创业等为代表的新兴产业或引进世界500强下属企业或世界500强参股企业。
(3)项目需在场地交付后12个月内开工,36个月内完成竣工验收。
投标要求:
投标人可单独投标,也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对于投标人要求如下:
(1)投标人近三年须为盈利状态,若公司成立不足三年,则须自成立之日起一直处于连续盈利状态;
(2)投标人2017年的期末净资产不低于100亿元。
(3)投标人近3年(2015年-2017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值。若公司成立不足三年,则须自成立之日起一直满足本条件。
(4)投标人2017年的资产负债率<80%。
(5)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6)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2014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在国内至少承接(包括已竣工或在建)过一项合同额超过100亿元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若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
项目C部分于2月19日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并于2月22日限时竞价;项目A+B部分于2月22日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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