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为民服务意识,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做到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
2021年5月28日起,凡在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合作的商贷信息互通银行,办理了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的缴存职工,在申请商转公贷款时授权我中心成功获取商贷数据后,无需再提供以下资料:
①商贷借款合同;
②商贷本金余额的证明文书;
③结清证明或提前部分偿还原商贷凭证。
商贷信息互通银行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
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3.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4.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5.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6.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7.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9.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10.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11.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12.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13.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14.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15.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来源: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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