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双(多)证房购房细则,又有新进展了。
6月1日,东城房管所发布《关于排查“双(多)证房”情况的通知》,对辖内各小区双(多)证房进行调查摸底,推动解决相关民生需求问题。
据通知,双(多)证房认定标准为:
1、属2006年6月1日至2015年9月9日期间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新建商品住房项目(不排除2015年9月9日前已取得工程规划证、为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个别项目后续仍按原规划开工建设);
2、该2套或2套以上商品住房在同一楼栋同一楼层有墙体相连,其中至少有一套房屋建筑面积小于90平方米,且该2套或2套以上商品住房登记在同一权利人(或家庭)名下;
3、同一楼栋存在3个楼层或以上具备第(二)款情形的房屋。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东城发文是针对各物业服务企业。
由各物业服务企业填报本小区情况,接下来要抓紧填报了,因为需要在6月5日前提交。
此前,5月14日,东莞发布“莞七条”新政,其中提到:
解决“一房多证”历史遗留问题,对居民家庭持有或购买“双(多)证房”但实质作为一套住房使用的,在核验购房资格时,该“双(多)证房”视作一套商品住房。
5月16日,在阳光问政平台上,东莞住建局也做出最新回应:经调查研究,“双(多)证变单证”涉及规划、设计、验收、登记等多个审批环节,过程复杂且存在争议,目前无法实现并证(合并登记)。
5月20日,“莞7条”细则出台,表示关于“双(多)证房”认定问题,需进一步深化研究,后续将另行制定操作细则。
5月27日,东莞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双(多)证房申请贷款”官方解释:
有一套住房的、结清首次贷款再次申请的、有一套住房且结清首次贷款的、购买双拼房申请贷款的,认定为二套住房贷款申请。
2023-11-04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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