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从商务部获悉,商务部联合中央编办、外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6部门近日印发《关于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 推动边(跨)境经济合作区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着力推动边(跨)境经济合作区高质量发展,优化顶层设计,促进改革系统集成、协同高效,明确了5类15方面政策举措。
通知指出,边境经济合作区、跨境经济合作区是我国深化与周边国家和地区合作、推进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的重要平台,也是沿边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通知要求,将边(跨)境经济合作区建设成为集边境贸易、加工制造、生产服务、物流采购于一体的高水平沿边开放平台,促进兴边富民、稳边固边。
其中表示,鼓励边(跨)境经济合作区所在地方政府通过创新产业用地分类、土地混合使用及实行用地弹性出让、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供地方式,提高边(跨)境经济合作区节约集约用地水平。支持有关市县编制实施“小组团”滚动开发实施方案,有序开展建设。
做强做优边境贸易。鼓励边民互市贸易多元化发展。支持互市贸易进口商品落地加工等业态发展和相关园区建设,鼓励地方给予加工企业融资、土地等特殊支持政策。
通知明确了5类15方面政策举措:一是完善功能布局,包括研究推动新设和扩区调区、加强与口岸及相关开放平台联动等;二是拓展国际合作,包括畅通跨境物流和资金流、高质量实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支持地方参与国际经贸合作等;三是支持产业创新发展,包括做强做优边境贸易、延伸完善沿边特色产业链供应链、加大对承接产业转移的支持力度、前瞻布局中高端产业和新兴业态等;四是优化要素供给,包括统筹各类财政资源支持、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优化用地和用能管理、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等;五是完善体制机制,包括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优化管理体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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