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首套住房证明三大条件:
所购买的住房(包括商品房及存量房)符合普通住房标准且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含90平方米);合同签约日期在2008年11月1日之后;购房人现名下及以往,没有单独或与他人共同购买的住房,但通过自建、继承析产、拆迁安置获得的住房除外。
●首次购房(查阅)证明办事流程:
购房人凭购房合同和有效身份证件(核对原件,收取身份证复印件),填写《首次购房查询证明申请书》,到东莞市莞城运河西二路11号市房产管理局一楼大厅。通过拍卖等其他方式购买的,凭相关购房证明文书和有效身份证原件,到市房产管理局申请。
10月22日,国家出台新规:金融机构对居民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提供贷款,其贷款利率的下限,可扩大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惠政甫出,首套住房的概念便在东莞坊间众说纷纭,各执一词。
酝酿两月之久,东莞昨日发布《开具首次购房证明申请须知》(以下简称《须知》)。《须知》不仅通告申请首套住房证明的办事程序,还明确了“首套”概念:购房人现名下及以往,没有单独或与他人共同购买的住房,而通过自建、继承析产、拆迁安置获得的住房除外。
开首套住房证明需三条件
10月22日,国家出台购房新政:从11月1日起,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地方政府可制定鼓励住房消费的收费减免政策。
此外,金融机构对居民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提供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同时,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各档次利率分别下调0.27个百分点。
好政策一出,东莞坊间对“首套”、“90平方米”等一系列框框产生疑问。昨日发布的《须知》说,所购买的住房(包括商品房及存量房)符合普通住房标准且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含90平方米);合同签约日期在2008年11月1日之后;购房人现名下及以往,没有单独或与他人共同购买的住房,但通过自建、继承析产、拆迁安置获得的住房除外。
虚报瞒报将承担法律责任
《须知》规定,首次购房查阅须由购房人本人提出申请,申请人凭购房合同和有效身份证原件,到市房产管理局查询、申请。而申请人应如实申报相关情况,虚报、瞒报的,应当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法律责任。
房管部门公布受理时间为周一至周五的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咨询电话:22234386。
首次购房(查阅)证明办事流程为,购房人凭购房合同和有效身份证件(核对原件,收取身份证复印件),填写《首次购房查询证明申请书》,到东莞市莞城运河西二路11号市房产管理局一楼大厅。通过拍卖等其他方式购买的,凭相关购房证明文书和有效身份证原件,到市房产管理局申请。
2023-10-23 1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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