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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万科10.04亿拍得长安镇长青路2010G023地块

来源:房掌柜  陈茵 东莞房掌柜  2010-03-26 04:30:13阅读量:9668
[摘要]     今天下午三时,长安镇长青路编号为2010G023的一宗商住用地进行公开出让。此地块吸引了东莞万科、东莞市博业实业有限公司、鼎峰地产、黄河实业、正中集团等六家公司参与竞拍,经过136轮角逐

签订成交确认书

  据悉,2010G023地块位于长安镇长青路,用地面积为75653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商住,出让年限70年,容积率不得高于3.3,建筑密不得高于35%。起始价为45000万元,报价增幅100万元。

    2010G023地块周围基础设施达到三通,即通水、通电、通路。地块内有一条中国电信的地下光纤穿越,经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长安分公司确认,该光纤可以迁移,所需要费用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长安分公司承担。按现状出让,成交后1个月内由长安镇人民政府按现状条件将出让宗地交付给竞得人使用(搬迁事宜需要竞得人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长安分公司协调,与地块交付无关)。此地块的竞买保证金为5000万元人民币,每口价增幅为人民币100万元。


  
2010G023地块位置图

    2010G023地块的开发建设期为3年:宗地建设项目在2011年4月26日前开工,在2013年4月26日前竣工。竞得人须按2009-13-005号《建设用地规划批准书》的要求进行建设。回迁商铺及住宅楼须按市城建规划局批准的《东莞市长安镇第三工业区开发项目规划方案(回迁商铺及住宅)》建设,并在土地交付后2年内向长安镇人民政府交付。

    受让方未能按期交付回迁商铺的,每天须补偿长安镇人民政府3万元人民币;未能按期交付回迁住宅楼的,每天须补偿长安镇人民政府3万元人民币;回迁商铺及住宅楼的建筑用料,不低于同区商品房的建筑材料;回迁商铺及住宅楼交付条件为毛胚房,其他公用地方非毛坯、水、电及公用设备、设施等与同区商品房标准一致;该区建成后,回迁的住宅楼及商铺统一纳入该小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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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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