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潜规则曝监管失职
从庭审中透露出的种种信息表明,目前房地产行业、金融操作中的种种“潜规则”,也为虚假房地产项目成“真”提供了土壤。
潜规则一:资金不足就开发。杨庆荣说,房地产项目开发中,开发商的资金投入量一般为20%-30%,其余都是通过项目贷款和融资获得的,“只要项目的手续能批完,我有能力解决资金的问题。”
潜规则二:虚假出资。无论在君信公司还是宁山公司,杨庆荣的51%股权都是“假”的。云南君信投资有限公司是杨庆荣等人通过昆明景天工税代理有限公司及刘春香等人为其垫付了1000万元,昆明宁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是杨庆荣等人通过昆明圣尼商务有限公司及李猛等人为其垫付了1000万元……这些虚假出资能轻易通过工商部门的验资,不但犯罪成本极低,也为今后的诈骗行为埋下了伏笔。
潜规则三:中介收取“居间费”。被告人苏涌说,自己负责与中介签订居间合同并支付居间费,“公司内部定的标准是一平方米400元。”其他被告人也拿了大量居间费,如史芮诚介绍一个人要收625元/平方米的居间费,总共拿了800多万元。
潜规则四:项目工程边批边建边卖。杨庆荣在庭审中说,项目始终没有办理下来“五证”,但“这个行业都是这么做的”。有受害者的证言表明,被告人、宁山公司副总经理王菲对他们说“房子2011年底盖好,手续正在办理”,“房子是特批给你的,手续办下来就不是这个价了,最少要7000元以上”等。
中国商业法研究会秘书长李业顺认为,五证不全就预售房屋是国家明令禁止的,诈骗案涉及如此多的人和单位,难道主管部门就真的毫不知情?只能说明其监管不力、存在失职。据新华社电
2023-11-03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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