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不全屡见不鲜
“一房一价”政策落实并不理想,政府规定的其他公示项目是否齐全呢?采访中记者发现,规定必须公示的“五证”以及出台不久的限购政策等政策文件的公示情况也是参差不齐,部分楼盘甚至涉嫌无“证”违规认筹。
在高新区某楼盘,即将在5月开盘的新楼座并没有预售许可证。置业顾问告诉记者,公司正在搞认筹优惠活动,目前已排到30多号。《山东省商品房销售管理条例》第6条明确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设区的市、县(市)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当记者询问为何没有预售许可证就搞认筹活动时,置业顾问表示,开盘前一定会拿到预售证,并表示认筹活动绝对安全,一旦消费者在开盘后想放弃购房,公司会马上把认筹款退还给购房者。
在阳光新路某楼盘,记者发现即将在5月开盘的5期房源正在搞交2万抵4万的认筹活动,认筹楼座同样没有预售许可证。置业顾问表示,月底就会拿到预售许可证,现在搞认筹并不违规。济齐路附近某楼盘10号楼和11号楼定于4月30日开盘,但记者采访发现,两栋楼同样没有拿到预售许可证。置业顾问表示,公司正在搞交3万抵5万认筹活动,已有120多人参加认筹,而开盘房源只有100套。针对无“证”认筹问题,该置业顾问表示,他们是一家实力雄厚、信誉良好的企业,从来不搞违规销售,预售证很快就会办下来。
根据商品房销售相关规定,开发商在售房时,必须在销售场所公示“五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市城乡建设委下发的《关于贯彻执行商品住房限购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第5条则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在销售现场公示本通知及限购政策说明,供购房人查阅,并切实履行对购房家庭资料核验和购房资格初步审核等责任与义务。但记者调查发现,部分在售楼盘除了没有预售证、“五证”不全外,限购政策说明等必须公示的政策法规,也未按规定进行公示。
历山名郡虽然楼盘“五证”俱全,但售楼处并未公示限购政策。置业顾问告诉记者,他们目前在售的房子是商住两用酒店式公寓,面积为40至90平方米的小户型,均价在1.6万到1.7万元,由于所售房源为商住两用房,不在限购范围之内,所以并未公示限购政策。在文化东路某楼盘,售楼大厅内除了沙盘,并未看到任何公示文件和证件。销售人员表示,他们对有关公示规定并不了解,“客户很少关注这些,基本上都是关注房子本身”。同样的一幕也发生在华龙苑、峰景鉴筑和堤口路某楼盘的售楼中心,置业顾问普遍表示,相关证件他们都有,但由于种种原因没有公示。而在山大路附近某楼盘,售楼处只悬挂了“五证”,未公示限购政策,置业顾问告诉记者,他们从未接到相关公示通知,至于限购政策内容,她表示自己并不清楚。
调查发现,走访的楼盘中,大部分都存在公示不全的现象,公示齐全的楼盘只是少数。阳光新路泉景天沅售楼处将“五证”和限购政策都悬挂在了明显位置,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公示限购政策本身并未对销售构成太大影响,各种政策文件公示齐全,反而让购房者更放心。
2023-10-23 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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