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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曝福建龙岩经济适用房 被一些公职人员“团购”

来源:中国青年报  整理 东莞房掌柜  2011-05-10 08:17:20
[摘要]根据发帖人在帖子中所附的“购房名单”中,龙岩市检察院、教育局、财政局、公路局、市医院、中小学校等不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赫然在列。莲东小区的经济适用房取得产权证均不足5年,并且购房人拥有的是有限产权,按规定是不能出租、出售的。

  在龙岩房产网上,记者搜索发现多条莲东小区经济适用房出售信息。比如,一套106平方米的3房2厅房屋售价每平方米4717元,总价50多万元,而当初这里经济适用房的申购价仅为每平方米1300元。

  2007年,建设部、发改委、监察部、财政部等7部委出台《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中规定,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的是有限产权,个人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完全产权以前不得用于出租经营。并且,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的(以取得产权证的时间为准),不得直接上市交易。

  然而,莲东小区的经济适用房取得产权证均不足5年,并且购房人拥有的是有限产权,按规定是不能出租、出售的。

  【回应与反馈】当地政府称不符合条件者或将取消资格

  对于如何防止并惩处不符合条件的申购者“骗购”经济适用房的疑问,彭冬水回应说,有关部门在审核申请人资格时严格按照事先公布的条件筛选,不存在暗箱操作。这951户仅是初次入围,接下来,交警、公积金管理、地税等部门还将对这些家庭的车辆、公积金、税收等情况进行核查,发现这些家庭的收入标准、有小汽车等情况,就取消其选房资格,最终入围选房家庭的名单,将再次进行公示。

  截至记者发稿时,福建龙岩经济适用房被公职人员“团购”一事仍在网上发酵,网民纷纷要求政府有关方面给公众一个明确的说法,不能“掩耳盗铃”,切实遏制在经济适用房和保障房分配、购买领域内的不正之风。

  网民“乡间石头”说,现在能申请经济适用房的人不少都是家庭明或暗的有多套房子的人,真正需要它的人往往很难得到。而且,对于经济适用房违规现象处罚太轻,无法有效震慑违法违规行为。

  对于此事的进一步发展,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将继续保持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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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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