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1G054和2011G055地块周围基础设施均达到三通,即通水、通电、通路,按现状出让。①2011G054地块成交后3个月内由松山湖管委会将出让宗地按现状条件交付给竞得人使用。②2011G055地块成交后6个月内由松山湖管委会将出让宗地按现状条件交付给竞得人使用
2、2011G054和2011G055地块的竞买保证金分别为2500万元和1.2亿元人民币,每口价增幅均为人民币100万元;
3、①2011G054地块的规划建设要求:开发建设期为1年6个月:宗地建设项目在2011年12月15日前开工,在2013年6月15日前竣工;2011G055地块的规划建设要求:开发建设期为2年:宗地建设项目在2012年6月15日前开工,在2014 年6月15日前竣工。②竞得人须分别按2011-85-1003号和2011-85-1004号《建设用地规划批准书》的要求进行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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