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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巨量小产权房何去何从 或收编为政府保障房

2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整理 东莞房掌柜  2011-07-15 07:54:47
[摘要]位于深圳宝安区沙井的一处社区,健身房、游泳池、花园、网球场等配套实施俱全,而这里的房价还不到4000元/平。 这部分楼房由村民和集体经济组织自行加盖,这在深圳被称为统建楼,在其它地区则被称为“小产权房” ...

  “我们社区三年过渡期结束以后,政府没有履行当时的承诺,在政府迟迟不给钱的情况下,由村集体经济股份公司来出钱承担,管好我们自己的村庄。”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社区负责人告诉记者。

  他表示,目前社区最大的问题是资金困难,建设统建楼是解决资金问题的途径之一。根据本报的调查,深圳“村改居”的社区普遍存在资金问题。基本上每个社区都面临着就业和社保的压力。

  据黄文龙介绍,他所在的社区1900多位居民,除了老人、小孩之外,全社区内的成年人基本实现百分之百全就业。

  “有些居民进入公司也帮不上什么忙,纯粹为了就业而就业,村股份公司照样拿出钱来发工资。”黄文龙担心“不干活就可以领取工资”的隐患,这样下去村股份合作公司难以长久。

  在就业压力下,村里只能开展创收。

  小产权社区的未来

  而沙井社区的问题,在珠三角具有普遍性。

  本报走访了一些当地居民,他们普遍认为统建楼是村集体土地盖起来的,政府不会拆掉盖好的小区。

  深圳大学管理学院杨涛教授认为:“购买沙井这样的统建楼是有风险,因为拿不到房产证,出了问题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如果只是考虑居住,可以作为选择之一。”

  地产律师颜宇丹认为,小产权房买卖合同的效力以认定无效为原则,以认定有效为例外,如买卖双方都是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经过了宅基地审批手续的,可以认定合同有效。对于将房屋卖给本集体组织之外的成员,尤其是城镇居民的,无论建房行为是否合法,法院通常以买卖合同违反国家政策的禁止性规定而认定其无效。

  深圳社科院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教授建议,政府可以考虑出资购买统建楼归于保障性住房,这样做事一举两得。“一方面统建楼房子的产权问题有了保障;另一方面也解决了保障性住房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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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叶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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