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1G070地块周围基础设施达到三通,即通水、通电、通路。成交后1个月内,大朗镇人民政府将出让宗地按土地现状条件交付给竞得人使用。
2、竞买保证金设定为6000万元人民币。
3、规划建设要求:①竞得人须按2011-16-1005号《建设用地规划批准书》的要求进行建设;②该地块开发建设期为3年,宗地建设项目在2012年9月26日前开工,在2015年9月26日前竣工。
4、土地使用条件:项目建成后,大朗镇人民政府以不高于4580元/平方米的价格优先选择不少于6800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物业(住宅和商业物业的面积按规划条件的比例摊分)受让用于安置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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