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东莞新置业主义研究报告》(以下称《报告》)显示,在参与“新置业主义”问卷调查的东莞市民中,有39%的市民认为最担心在置业中出现的问题是“房屋质量”,而担心“物业纠纷”和“房价下跌”的市民分别占到了27%。另有19%市民最担心的问题是“规划更改”。同时,有45%的网友希望在选房、收房过程中听取专业人士建议。
《报告》建议:购房过程中找建筑、法律专业人士陪同,仔细辨认购房合同中可能前后矛盾的描述。在二手房置业过程中尤其要签订高额的违约金以防止售房者“返价”。
从2006年市场的火热到2008年以来的低迷,购房产生的法律纠纷一直保持较高数量。据东莞市启明律师事务所房产律师易绍洪认为诸如签订购房合同后的“补充性协议”以及“N房变N+1房”之类的广告宣传,都存在很大的纠纷隐患。
维权案例:买别墅遭遇一房两卖
《报告》有一维权案例,对购买二手房的消费者很有借鉴意义,业主孙小姐早于2002年就买下某楼盘一套别墅,当时和地产商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她除了交完各种税费外,还一次性支付了房款66万元。但她一直没有拿到房产证。去年5月13日,她突然接到通知说房子被法院查封了,随后才知道该房子在她购买之前就早卖给了一个香港人,而那个业主将房子抵押给银行了。现在,那个业主没有还完贷款,银行便委托法院查封了该房产。
律师解答:不能过户可办理预告登记
广东赋诚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李锡国分析,如今的官方网站有网上签订查询系统,新房一般不会出现这种情况,但在二手房交易过程当中仍有存在,他建议对于还没有办法办理过户的房子,可以到房管部门办理预告登记,这个房子就不能“一房两卖”。即使出现了,你也可以认定是你的房子,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2024-03-05 1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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