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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地产人士谈预售款监管制度 支持派PK反对派

来源:东莞时报  黄志军 东莞房掌柜  2009-04-04 09:10:09阅读量:29766

预售款监管制度还能堵住“烂尾楼”、“拖欠工程款”漏洞吗?其作用究竟是推动东莞楼市更稳定发展还是会给开发商的资金链雪上加霜?在近日举行的一次地产沙龙上,东莞地产界众多嘉宾聚集一堂,围绕预售款监管制度的利弊、在开发商资金链紧张的情况下该政策如何操作等话题展开了深入讨论。

支持派:有效约束开发商

“预售款监管账户还是对保障卖房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房地产业健康发展起着非常正面的作用。”宏远地产营销策划部经理廖良越表示。

广东赋诚律师事务所律师李锡国也认为,预售款监管制度非常好,从源头保障了购房者的利益。

对于限制开发商把钱挪作他用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中早已明确,购房者应该把钱交到预售款监管账户,只是一直以来相关政府部门的监管执行力度欠缺。

不还,应反思的一点是,政府部门的监管配套服务还不到位,给监督落实带来困难。

反对派:监管应从长计议

多数开发商反映,一旦钱存到预售款监管账户中,真正用款时要走的审批流程相对比较繁琐。

合富辉煌东莞市场研究部总监林毓群认为,东莞市下辖32镇街,各行政区域的做法可能有所区别,各行政部门的执行力也不尽相同,即使现在由以前的市镇两级监管模式改为统一监管模式,但是各行政区域的做法统一较难。

东莞中原研究部经理车德锐也持同样观点。他认为预售款监管制度应该从长计议,着眼于房地产业长期的健康发展。短期来看,中央政策重点在“维稳”,以刺激消费,此时若抓得太紧,未必是好事。车德锐表示,在当前低迷市场之下,开发商的资金链大都比较紧,如果此时对预售款的监管过于严格,个别开发商可能因为资金链过紧无以为继而倒闭,最后反而会导致烂尾楼出现。

政府回应:开发商可自由支配多余资金

针对地产业界反映的预售款提取审批程序过于复杂等问题,东莞市建设局相关人员也积极给出回应。

市建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东莞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工作制度补充规定(东建制〔2008〕7号)预售款收入(扣减应缴税费)超过工程测定总造价后,超出部分的预售款在扣除应缴税费后,可以由开发企业直接提取或转入其他账户。也就是说,在保障项目工程款及税费的前提下,开发商可以自由支配多余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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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noma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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