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怡丰都市广场铺主纳闷 物业费治安联防费都要交

来源:东莞时报  冶艳 东莞房掌柜  2009-04-16 09:31:44阅读量:125914

去年9月,周小姐在东城火炼树怡丰都市广场丰泰阁租下了一间80多平方米的店铺,物业管理费每月每平方米2.5元。

铺主:治安联防费不合理

今年3月份,火炼树社区工作人员上门收取“治安联防费”,每个牌照每年200元。周小姐说,每月每家都交物业管理费,管理费里包括了治安费,而且小区的保安也很负责,怎么又突然冒出来了一项“治安联防费”?这项费用是交给哪里的呢?既然有这项费用,商户享受到相应的服务了吗?

周小姐又向周边的邻居打听,原来社区收取“治安联防费”已经有了些年头,多数商户与周小姐有同样的疑惑。“很多商户嫌麻烦就都交了,可是我觉得这明明就是重复收费。”周小姐说。

市物价局:两种收费性质不同

“治安联防费和物业管理费是两码事,不属重复收费。”昨天,东莞市物价局一位工作人员解释说,治安联防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而物业管理费属服务性收费。商铺的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收费标准由物业服务委托双方自行商定。

根据省、市的有关规定,在工商企业、个体工商户需缴纳治安联防费,治安联防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其收费收入由财政部门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专项用于维持社会治安方面的支出。具体收费标准为:

1、工商企业(含国营、集体“三来一补”和三资企业等):100人以下(含100人)每户每年1000元;100~200人(含200人)每户每年2000元;如此类推。

2、个体工商户:每户每年200元。对企业收取治安联防费的收费主体是我市公安部门或相关经批准受委托执行的单位,并由其开出财政统一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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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noma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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