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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人签定了确认书换别家买房 链家讨钱被驳回

来源:  北青网 东莞房掌柜  2012-04-10 08:41:53
[摘要]客户在别家买房链家讨钱被驳 法院认为:消费者有自主选择服务的权利 买房人签了看房确认书,看房后却通过其他中介完成二手房买卖交易。链家公司以买房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居间报酬为由,将王女士诉至法院,要求支 ...

  客户在别家买房 链家讨钱被驳

  法院认为:消费者有自主选择服务的权利

  买房人签了看房确认书,看房后却通过其他中介完成二手房买卖交易。链家公司以买房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居间报酬为由,将王女士诉至法院,要求支付报酬及违约金。

  记者上午获悉,昌平法院以买主享有自主选择服务的权利为由,一审驳回链家公司的诉求。

  链家公司称,2011年6月10日,该公司与王女士签订《房屋购买居间协议及看房确认书》后,王女士确定购买天通苑的一处房屋,并与出售人就价款等达成一致。此后,王女士以各种理由拒绝签署买卖合同。此后,原告发现王女士已与房屋出售人委托另一家房地产经纪公司成交此房屋。

  链家公司认为,看房确认书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是合法有效的合同,王女士应当依约向原告支付居间报酬,并支付违约金。

  庭审中,王女士称,链家公司并未依约提供完成居间服务,无权要求她支付居间报酬。同时,她有权通过比较选择其他中介公司达成交易。她与链家公司签订的协议为格式合同,约定是霸王条款,请求法院认定无效。

  ●法院审理

  昌平法院审理认为,双方虽然签订《房屋购买居间协议及看房确认书》,但该确认书不是合同,王女士依法享有自主选择服务的权利,有权选择其他中介机构,原告无权干涉。原告未促成合同成立,不得要求支付报酬。法院据此驳回了链家公司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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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宋晓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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