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述地块周围基础设施均达到三通,即通水、通电和通路。成交后3个月内,南城区办事处将出让宗地按土地现状条件交付给竞得人使用。
2、竞买保证金设定为3500万元人民币,可选择参加2012WG026-2012WG033地块中任意一地块的竞买;竞买人竞得其中1宗出让地块后,不得再参与后续出让地块的竞投;未竞得地块的竞买人经网上交易系统确认竞买资格后,继续参与后续地块的竞买,其缴交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后续地块的保证金。
注:①限时竞价顺序按上表地块编号顺序进行;②竞买人选中某地块报价后,如果未竞得该地块,只可继续参加后续地块竞买。
3、规划建设要求:①竞得人须分别按2012-83-1013、2012-83-1012、2012-83-1010、2012-83-1007、2012-83-1006、2012-83-1005、2012-83-1003、2012-83-1002号《建设用地规划批准书》的要求进行建设;②上述地块开发建设期均为2年,宗地建设项目在2013年11月 13日前开工,在2015年11月 13日前竣工;③上述地块有部分的规划道路没有完善,由南城区办事处按规划统一进行建设;④规划为地下停车场的地块,地下停车场上面的地面产权归政府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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