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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城某楼盘售楼处被砸 楼房没验收证业主拒收楼

广 来源:广州日报  潘勤毅 蒋幸端 朱瑞 东莞房掌柜  2009-05-19 08:43:26阅读量:50949

售楼处里的楼盘模型被砸断。 记者 卢政 摄

5月16日,南城汽车站附近的一个楼盘的业主集体去收楼时发现,开发商没有提供相关的楼房验收合格证,于是拒绝收房,随后双方发生争执,业主愤怒之下砸了售楼处。

昨天下午,记者在该楼盘售楼处看到,该售楼处大门紧闭,销售人员改在旁边的一间小房子里办工。开发商认为“业主们愤怒的原因主要是他们觉得高价买楼亏了,想退房”。

律师对此事发表意见说,开发商延迟交楼,业主可追究其违约责任,但业主砸售楼处的行为是违法的。

现场:楼盘模型被砸断

昨天记者来到该楼盘售楼处,发现售楼处大门紧闭,还用厚厚的门板挡住了玻璃门。从门缝中看进去,可见里面台子上放着断裂的楼盘模型。售楼处旁边一个简陋的“毛坯房”里,销售人员正在办公,房子外墙上还挂着“庆祝业主入伙”的条幅,房内设有“办理入伙手续处”,但现场没有业主办理手续。

记者以购房者身份咨询了现场一位售楼小姐,该售楼小姐否认日前有人砸售楼处,称是“售楼处要非毛坯,所以他们暂时移到旁边这个小房子里”。不过该售楼小姐也承认楼盘的一期产品原本应在5月16日交楼,但由于开发商证件不全,有“个别业主拒绝收楼”,所以“延迟交楼”。

业主:没有验收证拒收楼

记者随后通过各种方式找到部分当天在场的业主。一位姓王的业主告诉记者,5月16日是按购房合同约定开发商交楼的时间,但业主们来到现场,却没有看到开发商出具的有关部门的验收合格证。

由于没有看到竣工验收合格证,业主们拒绝收楼。业主们要求开发商就验收合格证一事出具书面承诺,在场的开发商方面的人士也答复会将这个要求反馈给公司,并答应“尽快给大家一个满意的答复”。业主们希望当天下午5时30分前得到答复,但到了当天下午6时多,仍未如愿。

随后,业主们自己起草了一个“协议”,要求开发商在30天内办好验收合格证,若逾期未办好,业主有权退房。对此,开发商方面的工作人员打完电话后答复业主们说“他自己无权签署”,双方僵持不下。

此时业主越聚越多,双方情绪越来越激动。一名业主告诉记者,当晚11时左右,双方最终发生争执,售楼处的桌椅被掀翻,楼盘模型也被砸烂,散落一地。

开发商:有买房者想退房

该楼盘一位副总经理表示:“个别业主闹事主要还是与他们高价买房有关。”这位副总经理称,该楼盘在2008年初开盘时,所卖的一期产品是面对汽车站的临街住宅,由于与车站只有一条马路相隔,噪音较大,当时的售价是5200多元/平方米。而到了二期产品出售时,售价已跌到了4500多元/平方米。尽管目前楼市回暖,但即将销售的三期产品楼栋单位也只卖到4800多元/平方米,这让买了一期产品的一些业主觉得自己亏了,于是乘不能如期收楼之机,找开发商希望能挽回损失。

“买一期房的业主亏大了,那时房价高、税费高、利率高、交房时间又长。”一位买了二期产品的业主说。

该楼盘现场销售人员向记者解释说,开发商没有办好相关证件的原因主要是经验不足,办证时资料没有备齐,所以原定的5月16日交房未能实现。“我们目前已经交了相关资料给有关部门,最迟3个月,也就是8月15日就可以交房了”。

律师说法:开发商违约可究责 业主砸售楼处违法

广东赋诚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李锡国称,开发商原定于5月16日交楼未成,对于开发商来说,这是违约行为,业主可以追究其迟延交楼的违约责任,要求赔偿损失;开发商迟延超过一定期限(以合同约定为准)的,业主还可以与其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但业主砸售楼处的行为属于破坏公私财物,是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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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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