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三次起草,东莞市委、市政府联席会议三次讨论,三次修改,历时一年多,《东莞市新莞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暂行办法》,终于在2009年中小学生秋季入学之前正式出台。东莞市因此成为了广东省第一个出台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办法的地级市。
东莞市教育局新闻发言人、副局长王任槐昨日说,《东莞市新莞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出台后,将结束公办学校接收新莞人子女无章可循的局面,新莞人子女能不能读公办学校,将按照《办法》的标准和操作细则来办。以往各镇街实行的“土”政策也自动失效。
新莞人享公办学位有了新规
读公办学校,师资好,管理规范,不分户籍全部免费。什么样的新莞人子女可以读公办学校,以往,全市没有统一标准,各镇的政策有差异,造成一部分长期在东莞居住、对东莞发展有贡献的新莞人子女没能入读。相反,一些达不到要求的人,却凭借关系占用公办学校的学位。
目前,东莞市在校户籍中小学生有26万多人。新莞人中小学生约43.65万人,占用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位12.49万个。“从今年9月份起,公办学校的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招收新莞人子女都要按照新规定,其他年级原则上不允许接收新插班的新莞人子女。”王任槐说,《办法》的出台,最大意义不是它将提供多少公办学位给新莞人,而是它建立起了一个新莞人“竞争”公办学位相对公平的“游戏规则”。
民校招生首定“门槛”
东莞市教育局长杨晓棠说,去年,对就读民办学校的新莞人子女进行普查,发现很多孩子的父母不在东莞,他(她)是随舅舅、叔叔等亲戚过来读书的。杨晓棠说:“不能把东莞作为教育的洼地。”
同时,部分民办学校片面追求利润,不设条件,招生来者不拒,造成新莞人子女入学无序增长。“必须给民校招生设一个标准,改变这种无序增长的局面。”王任槐说。
因此,东莞市教育局第一次向民办学校招生伸出“干预之手”,定出招生门槛。根据《办法》,入读民办学校的条件是:年满6至15周岁,有学习能力,他们的父母在东莞市有暂住证明、合法固定住所、合法固定职业和稳定收入来源的新莞人子女。
作为教育局有关负责人,王任槐对这个新规的看法是,门槛低,条件也宽松。如果民办学校不按照这个新规招生,教育部门将在年审、评先评优以及审批三星级学校、四星级学校等方面作出相应扣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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