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函驳斥:校门独用“北大学园”侵权
事件还得从5月4日说起。一张被网友戏称为“史上最牛的学校大门”的图片出现在天涯社区,称这所学校涉嫌虚假宣传。5月6日,有媒体报道了这个网络事件,指出图片中的学校,就是“北大学园东莞博雅外国语学校”。
5月7日,东莞名可名教育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庆权向媒体出示《合作办学协议书》。甲方是东莞名可名教育投资有限公司,乙方是北京北大学园教育投资有限公司。
张庆权说,“我们不是冒用北京大学的品牌标识,根据协议书,我们有权利使用北京大学‘logo’等品牌标识,也有义务宣传北京大学的教育理念。”但这种说法被北京大学校长法律顾问办公室驳回。公函声称,《合作办学协议书》没有授权东莞名可名公司使用“北大”名义,该公司在校门上单独使用“北大学园”,这种行为侵犯了北京大学的合法权益。
2 公函驳斥:承诺优先录取北大是“虚假宣传”
北大学园东莞博雅外国语学校在招生宣传单上写道,“学校形成初中、高中、大学一条龙办学体系,初中毕业成绩优异者升入我校高中部;高中毕业在成绩优秀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北大;成绩优异者直接保送北大资源学院、北大方正软件技术学院等”广告语。
北京大学校长办公室称,这属于“虚假宣传”,对方应该承当相应的法律后果。无论是北京大学还是北京北大学园教育投资公司,从来都没有作过这样的承诺,也没有授权这家公司做出这样的承诺。
3 公函驳斥:以北大学园名义注册实体机构违约
东莞市名可名教育投资公司以“东莞市北大学园博雅外国语学校”、“东莞市北大学园XX幼儿园”注册学校和幼儿园。
“这种做法是严重违反了协议约定。”北京大学校长办公室认为,尽管北大学园与东莞名可名公司签订了《合作办学协议》。但是,北京大学或者是北大学园从没有授权这家公司使用“北大学园”的名义注册实体机构。
《合作办学协议》第三项第二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上写清楚:允许项目学校冠以“北大学园东莞××实验学校”的品牌,但该名称不是注册法人实体。
公函还对北京大学与北大学园的法律关系作了解释。北京北大学园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即北大学园)是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北京大学资产经营公司在北大学园占有一定的股份,与北京大学没有行政隶属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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