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铺实际面积比合同上的面积小很多
投诉:柏丽商场2、3楼的小店铺店主反映,当初与商场签订合同时,合同写明店铺面积是16.16平方米,但是店铺面积实际上只有约6.8平方米。
回应:出租方相关负责人余小姐表示:合同面积含公摊面积,租金与面积无关。
租户:实际面积与合同不同
记者昨日来到柏丽商场3楼,一家店铺老板庄先生指着店铺说,这里长约3米,宽不到2.3米。然后又拿出合同,指着其中标有店铺面积的部分说:“上面写明店铺面积是16.16平方米,但是实际上只有约6.8平方米。”
隔壁铺位的李小姐也说,她的合同和庄先生一样,但是实际面积也是和庄先生的铺面差不多。“当时看合同和图纸写得很诱人,就交了订金,收铺才知道面积和合同上的不一致。”李小姐说。
李小姐说,像这样的店铺有大概200余家。而在李小姐背后的一间店铺,铺主开了一家内衣店。他拿出尺子对店面面积进行了丈量,长度约为2.16米,整个店铺面积约为5.5平方米。
出租方:合同上包括公摊面积
记者就店主们的质疑和要求采访了出租方东莞市华信物业投资有限公司余小姐。余小姐表示,当时他们在出租时就和店主说明,他们是按照每间出租,就是一个铺位多少钱,没有说按照铺位面积缴纳租金,他们也没有规定一平方米收多少租金。她还说,合同中的面积是包含了各店铺的公摊面积,但也没有说就是按面积收租。
但余小姐的说法遭到庄先生等人的质疑。他们说,出租方和合同都也没说这里面包括公摊面积。店主们要求重新核算店铺实际使用面积,并根据实际使用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之间的比例,重新签订租赁合同,调整月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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