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前,1184套市属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就可以交付使用了。昨日,市房产管理局在网站上发出通知,从7月20日至8月20日,符合条件的市民带齐相关资料,到市房产管理局住房保障科领取申请表,进行申请登记。
1184套廉租房经适房接受申请登记
市属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小区就在东城立新社区九头村和南城雅园工业区之间地域。目前,一期一标段的846套廉租房和338套经济适用房的主体已经封顶,还剩下室内非毛坯等收尾工作,预计年底就可以交付使用。眼看这1184套房子马上就可以入住了,市房管局昨日发出通知,开始接受符合条件市民的申请登记。
作为首批接受申请登记的市属廉租房和经适房,开放的面比较窄,仅限于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原市属企业下岗失业人员中符合条件的家庭。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申请人,以及和他一起申请的家庭成员必须拥有东莞市户籍,而且在东莞工作或居住,必须没有享受过政府给予的优惠购房或者住房改造等优惠政策。
而对于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人和他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除了要拥有本市户籍之外,还要求至少有一人取得本市户籍时间满3年。不同于廉租房的申请门槛,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的申请人和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必须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或出售过房产。
无论是申请廉租房,还是经济适用房,如果属于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超生家庭,必须是在有关单位依法作出处理决定之日起满14周年,并落实结扎措施后才可以提出申请。
申请范围或将放宽至四个街道家庭
位于市区的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小区共4000多套,面积从40平方米~80平方米不等,此次接受申请登记的只是一期一标段的1184套,已基本能够满足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原市属企业下岗失业人员符合条件家庭的租住房需求。
整个小区内的4000多套廉租房、经适房,还能满足更多需要改善住房条件的家庭。因此,市房管局透露,接下来将根据一期一标段住户的入住情况逐渐放宽申请门槛,下一批接受申请登记的很有可能就是城区四个街道符合条件的家庭。
申请廉租房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户籍,且在本市工作或居住;
2、家庭人均月收入在600元之下;
3、家庭人均资产在48000元之下;
4、无自有住房,或者现住房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
5、未享受过政府给予的优惠购房或者住房改造等优惠政策。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超生家庭,在有关单位依法作出处理决定之日起满14周年,并落实结扎措施后方可提出申请。
申请购买经适房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应具有本市户籍,且至少有一人取得本市户籍时间满3年;
2、家庭人均月收入连续三年在1000元之下;
3、家庭人均资产在96000元之下;
4、无自有住房,或者现住房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
5、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或出售过房产。
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超生家庭,在有关单位依法作出处理决定之日起满14周年,并落实结扎措施后方可申请。
申请登记所需资料
申请租赁廉租住房或者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需要提交以下材料(应当提交经申请人签字确认的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
(一)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丧偶或离异的提供相关证明)和户籍地镇(街)计生办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二)现住房情况证明,包括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村(居)委会或工作单位出具的住房情况证明;
(三)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的年度收入情况证明材料,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的,需要提供近三年的年度收入情况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四)家庭资产情况登记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五)因就学、服兵役迁出本市户籍的,提供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证明;
(六)属低保家庭的,提供《广东省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线保障证》,且免交第(三)、(四)项材料;
(七)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等下岗职工相关证明;
领取申请表时间:2009年7月20日至8月20日
地址:东莞市莞城光明路37号三楼
咨询电话:0769~22231962
2023-11-03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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