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拆迁补偿标准有了新变化。近日,东莞市政府下发东府办〔2009〕99号《东莞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标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松山湖、石龙、寮步升级
根据东莞市各镇街和园区经济发展水平,以镇街和园区为单位将集体土地划分为两类片区。
与征求意见稿相比,《规定》第一类区片增加了松山湖园区、石龙镇、寮步镇,减少了塘厦镇。
宅基地补贴标准下调
《规定》还对宅基地的补偿标准有重大调整。第一类区片、第二类区片宅基地的补偿标准分别下调了1000元/m2和600元/m2,商业用地的补偿标准维持不变。
停产停业可拿6个月补偿
拆迁集体土地上合法建(构)筑物的,住宅及综合楼(不含建筑占地)主体的补偿标准为第一类片区1500元/ m2,第二类片区1200元/ m2。首层商业铺面主体补偿标准为:第一类片区4500元/ m2,第二类片区3600元/ m2。住宅及商业铺面非毛坯补偿价格为500元/ m2,厂房非毛坯补偿价格为300元/ m2,附属及简易建筑不作非毛坯补偿。
框架厂房补偿价格为800元/ m2,砖混厂房补偿价格为600元/ m2,高级钢架结构补偿价格为400元/ m2,附属及简易建筑补偿价格为200元/ m2,并根据厂房已使用的年限进行折旧。
拆迁私人房屋按每户2万元给予搬迁补助;拆迁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生产经营性用房造成停产停业实际损失的,可以按照房屋拆迁公告发布前6个月,税务部门核实的税后平均利润(每月)80%给予不超过6个月的补偿。
荔枝、龙眼树补偿最高
与征求意见稿相比,青苗补偿费没有变化,荔枝、龙眼树补偿标准最高,每亩补偿按平均树冠高度在0.5万~3.5万元之间,其他杂果按平均树冠高度在0.5万~2万元之间。而香蕉仍按每亩0.5万元,林木、竹木按每亩 0.2万元,青菜、稻谷等农作物按每亩0.2万元,鱼塘青苗迁移费按每亩0.25万元,花木场迁移费按每亩1.2万元计算。
2023-10-20 2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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