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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公积金有望在10银行跨行按月提取 这不遥远

来源:东莞时报  冯欢 东莞房掌柜  2009-08-13 08:46:34阅读量:18890

公积金可以跨行按月提取,是大家共同期待的,现在实现这个愿望已是指日可待了。昨天,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温远军向本报透露,公积金跨行按月支取的进度又向前迈了一大步——公积金跨行按月支取系统的开发已经近半。一旦正式实施,10家公积金贷款银行均可实现跨行按月支取。

准备:跨行支取系统开发工作已近半

“这个(公积金跨行按月支取)工作肯定要做。”虽说早在今年5月,管理中心就已经开始了公积金跨行按月提取工作的学习和筹备了,但管理中心一直在琢磨着,究竟应该由哪一方来做跨行按月提取工作的发起人。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东莞人民银行结算中心还是公积金缴存银行建设银行?温远军分析,三方各有优势。无论是资料提供,还是与各公积金贷款银行之间的协调,管理中心都比较方便。而结算中心不但可以统筹各家银行,后台系统也基本上可以符合要求。建设银行的系统也相对比较完善,不需要做太多工作,就可以投入使用。

但如果由结算中心来担任发起人,管理中心需要支付一笔价格不菲的系统开发和升级费用;由公积金缴存银行来做发起人,又难以避免“保护主义”,协调不充分。最终,管理中心决定,由自己来担任发起人。一经确定,就开始了系统的开发工作。截至昨日,系统的开发工作已经近半。

范围:10家银行可以跨行提取

在开发系统的同时,管理中心还在紧锣密鼓地与各家公积金贷款银行进行数据标准的协调。一旦新政的准备工作一切就绪,正式实施,将有多少家银行可以实现跨行提取?温远军透露,只要是纳入公积金贷款的银行,都可以实现。

目前,全市已有包括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东莞银行在内的8家银行,都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业务。“这还没有包括刚刚纳入的交通银行和广东发展银行。”温远军细数了一下,整整10家。

新政一旦实施,跨行支取公积金的费用如何计算?是按百分比计算,还是按支取笔数计算?

温远军直言,具体的费用标准尚未出炉,但有一点,“将参照相关标准,争取将申请人的跨行支取的费用降到越低越好。”

珠三角9市中,江门已经实现了跨行按月支取,温远军也曾率队赴江门取经。江门就是按照每笔2元的标准进行收费。

温远军提醒,公积金贷款人如果想要实现公积金的跨行提取,需要到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办理时间不超过5天。

费用:争取将跨行支取费用降到最低

提取程序:提取公积金个人征信核查程序有变 公积金先提取后核查

先放款,再核查真假。昨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发通告,对公积金贷款提取人的征信核查过程进行调整,由原来的即时核查改为提取后核查。

征信系统滞后招致提取人抱怨

一下子查出50多例利用假资料骗提公积金的现象,管理中心不得不勒紧红绳——从5月22日开始,对办理购房、归还住房贷款提取公积金的提取人都进行个人征信调查。

“明明就是一笔货真价实的公积金贷款,为什么就是核查不到,不让提取?”开始个人征信核查以后,在管理中心的办事大厅里,总能听到提取人如是抱怨。

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解释,由于之前的征信调查是一种即时核查,即提取人带上相关资料办理公积金提取的同时,由窗口办理业务的工作人员实时在人民银行的结算中心的个人征信系统进行查询。

但由于部分贷款银行并没有及时上传提取人的贷款信息,导致征信系统的部分信息滞后,工作人员当即无法查询到。

“有的贷款人早就跟银行签署了贷款合同,但3个月内,贷款银行都没有上传记录。”查不到征信信息,工作人员也没办法放款。

调整为先放款再集中核查

“确实由于种种原因,征信系统的信息有所滞后,当场查询不到。”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坦言,正是为了方便提取人提取公积金,又不放松对骗提人的核查,决定将原来的及时核查,调整为提取后核查。

“这样调整,能把原来在窗口一个一个的核查工作,集中起来一起核查,效率更高。”上述负责人说,调整之后,前来办理提取业务的提取人可以先支取公积金,再等待核查结果。

如果经过核查,确实属实,就正常发放公积金。如果事后核查,在个人征信系统中仍查不到贷款记录,工作人员会通知申请人,要求申请人提供住房贷款银行出具的贷款证明,否则不会再给他办理提取。确认为骗贷的,还将受到相关追究和处罚。

虽说可以先放款,再在提取后集中核查,但上述相关负责人提醒,只要是因为归还住房贷款提取公积金的,都必须要接受个人征信核查或书面函调,确认这笔贷款情况属实。申请人除了要带齐提取公积金需要的资料之外,还要签订一个接受个人征信核查的《授权书》,作出书面诚信承诺和留下联系电话。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是联名购房或贷款的,所有产权人或借款人都应该提交个人征信核查《授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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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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