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厦门市相比,7月末,长沙市人民政府出台的《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优惠政策更具吸引力。根据该文,对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城市居民由政府给予货币补贴;二手房交易综合税暂由1.98%调整为1.1%,购买二手普通商品房,按地方所得部分给予全额补贴。在2009年12月31日前出售二手商品房,并购买普通商品房的,其二手商品房交易所交营业税由财政给予全额补贴;降低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购买第一套商品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房款比例由原来的30%调整为20%,贷款最长期限由20年调整为30年;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等税种不得提前收取。对房地产开发过程规费,没有政策规定的坚决取消,能降低标准的尽量降低标准。
有资料显示,2007年长沙商品住宅均价从7月的3418元到12月的4055元,一路飙升,到今年上半年,价格略有回落,在3800元—4000元区间徘徊。但是,2008年以来,长沙楼市也面临着“量升价减”的局面。从2008年2月起,商品房供应量一直在不断上升,尤其4月至6月,供应量陡然增大,供大于销。有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长沙商品房销售面积减少23%,供应量却增长56.96%。与商品房预售量的持续攀升相反的,是销售量的走低。有人戏言,2008年是长沙楼市“促销年”,买房送家电,送汽车,甚至送房,都已数见不鲜。促销似乎成了滞销的近义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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