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富花园后期建的几栋楼刚封顶,业主说目前很难卖
市房管局的一纸通知,让寮步时富花园的多位业主吃了一颗定心丸。在这个小区购房的几十位业主,因为产权证上的面积比合同面积均有不同程度缩水,在多次协商甚至起诉开发商之后,这个问题仍悬而未决。
8月14日,业主、开发商和市房管局三方协商,约定10日内解决此事。但直到前日,开发商仍未有动静,于是市房管局决定,从当日起,暂停办理时富花园开发有限公司的销售、备案、抵押等房产业务。
背景:数十业主房子面积缩水
2007年,时富花园的李先生发现,他买的房子面积缩水了。在购房合同上,他房子的建筑面积为113.3平方米,但房产证上的面积却为108.43平方米,缩水达4.87平方米。
“为什么会出现这么大的差距呢?”这位业主百思不解。随后,房子面积缩水的问题,被一个个业主捅了出来。詹先生2007年买的一套房,合同上的面积为123.23平方米,房产证上却为115.32平方米,缩水达7.91平方米;潘女士2004年买的房,直到今年办下房产证,对照下来,也缩水了7.91平方米……
截至今年7月30日,在业主与开发商协商解决问题的方案中,一共有44户面积缩水的业主被登记。缩水面积一般都在3平方米以上,最少2.34平方米,最多9.35平方米。
那么,合同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为何相差甚远?今年5月,东莞时富花园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利汉彬曾对此解释,合同上的面积是取得预售许可证后测量的,而产权证上的面积是建好后房管部门量出的,因此数据存在差异也很正常。
而多位业主告诉本报记者,导致出现如此大的误差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每套房的阳台。“交房时阳台都是未封闭的,开发商算了全部面积,而按照国家最新的规定,不管是封闭未封闭的,只能算一半。”业主戴小姐说。
争端:状告开放商后法院中止诉讼
“发现房子缩水后,我们都去找过开发商,但赔偿一直很难。”詹先生回忆,一开始开发商让写一个赔偿申请,但后来就一直没下文。再交涉,开发商干脆说,“那你到法院去起诉吧!法院说赔就陪,说不赔我们也没办法”。
于是,业主们纷纷选择了向法院起诉。2007年底至2008年初,法院一审判决,当时共有5名业主胜诉,开发商被要求退回5位业主的面积差价。但随即,开发商不服,向东莞中院院提起上诉。
今年6月30日,东莞中院裁定:本案中止诉讼。《民事裁定书》上解释说,这是为了查清案件事实,需等待市房管局对涉案房屋的面积进行确认。
“此后,包括我在内的一些业主,向一审法院提起的诉讼也都没有宣判。”詹先生告诉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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