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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卖方毁约

(匿名) 2015-07-16 -
你好,我今年和老公在东莞买了一套价值157万的二手房,现在交易到房屋过户,卖方却提出无理要求,签合同说好的所有家电与家具全部留下给我们,合同上也有标注,现在他们要求把家电全部带走,还叫我们帮他们交了一个月的房贷(房贷已帮他们交),我们不同意他们就不过户,请问这样算他们毁约吗?
全部1个回答
  • (匿名)

    你好,对方行为已构成违约,你们可以选择

    1、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将屋内家电都转让给你们,并按时过户;

    2、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一般约定的是房屋总价款的20%)

    • 2015-07-16 09: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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