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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路夫妻的婚后财产问题

(匿名) 2015-11-06 -
律师你好,我是浙江人在东莞,由于妻子2011年因病去世,在2013年5月的时候与现在的妻子(她是东莞本地人)领取了结婚证,7月左右在东莞购买了房子,房款的首付和贷款一直都是我在付,现在的妻子没有收入,房产证报名字报的是我和她两个人的。她离异,有一儿一女,女儿判给她,已经成家有小孩,男孩判给她前夫,现在也已经工作了,我自己有两个女儿。我想咨询一下,在我们身后,她的子女是否有继承这套房子的权利,如果说她与我现在写一份协议 说这套房子在我们俩人去世之后就全部留给我的两个女儿,而与她的子女毫无关系,拿去公证,是否具有法律效益。谢谢
全部1个回答
  • (匿名)

    你好,如果与女儿形成抚养关系有继承这套房子的权利。去公证, 具有法律效益。但另一方面,她的女儿也有权继承她的份额。

    • 2015-11-06 10:0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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