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用人单位未给员工缴纳生育保险的,造成职工或者职工未就业配偶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应按统筹地区的生育保险待遇标准向参保人支付有关费用,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或者社保部门进行投诉。遇到辞职或企业倒闭等失业也不用担心,只要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和领取失业金条件的,失业前已经参加生育保险,其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发生的生育医疗费,可享受到生育保险待遇。不符合领取失业金条件的准妈妈,如果丈夫满足上述条件的话,女方可以享受其配偶的生育保险医疗费用待遇,按产前检查最高1050元/年、一二级医院住院分娩最高3000元、三级医院住院分娩最高4500元的标准报销。东莞异地务工人员人数众多,对于在莞参保、回异地生育的参保人来说,办理好计生登记、就医确认后,在异地生育的费用,持相关单据到东莞社保部门窗口进行报销,按规定的待遇标准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