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顺序继承人,被继承人的父母、养父母、继父母、配偶、子女、养子女、继子女。 2,第二顺序继承人,被继承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孙子、孙女、外孙子、外孙女。 3,房屋继承顺序,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如果第一顺序继承人全部放弃继承权,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4,房屋继承所需资料,继承人应该向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被继承人与继承人的关系证明》。继承人应该带《身份证》《户口簿》本人亲自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房屋产权继承公证。 5,房屋继承办理,继承人不能回来的话可以出具经过公证处公证的房屋继承权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理或提供经过公证的放弃房屋产权继承权弃权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