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在莞城区购有住房办理购房入户所需材料:1、购房人申请入户报告;2、申请人的户口簿(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16周岁以下可不用提供)、《房产证明》;3、申请人属于未婚的,需要提供未婚证明;申请人属已婚(或离婚)的,需提供相应的婚姻登记证件(婚姻关系法律文书);申请人已生育小孩的,需提供未成年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或《出生证》);4、申请人与房主关系证明(由公安机关出具,若属夫妻关系的可用《结婚证》代替,若属父母子女关系的可用《出生医学证明》或《出生证》、《收养证》、《收养公证书》代替,若申请人与入户人的户口登记在同一户内且关系清晰的无须提供本证明);5、属育龄人员的提供迁入地镇(街)计生部门开具的计划生育审查证明;6、申请人与迁入地村(居)委会签署的承诺书或迁入地村(居)委会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