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出台《普通住房价格标准调整机制方案》,东莞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实际成交价格一类镇区标准由8000元/㎡提至8654元/㎡(含本数),二类镇区由6000元/㎡提至6610元/㎡,三类镇区由4500元/㎡提至5717元/㎡,东莞享受优惠政策2013年9月1日起实施,标准执行有效期为一年。
11个镇街和园区被列为一类标准,分别为长安、松山湖、虎门、莞城、南城、厚街、凤岗、塘厦、东城、茶山、万江;二类镇街为黄江、石龙、大岭山、寮步、常平、大朗、樟木头、沙田、高埗、麻涌、石碣、清溪;三类镇街为东坑、道滘、石排、中堂、望牛墩、洪梅、横沥、桥头、企石、谢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