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若符合我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和商业贷款申请条件可申请办理。若贷款申请人为东莞缴存职工,首套房或二套房首付均为三成,而异地缴存职工在本市申请公积金贷款无论首套还是二套,首付均为四成。其中,借款人须具备下列条件:(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三)信用状况良好,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借款人夫妻双方均无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或其他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五)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满6个月,且当前正常缴存。在其他城市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在我市申请贷款,另需提供缴存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样式详见附件,缴存时间以证明中“最近连续缴存时间”进行推算,职工有异议的可另附缴存明细进行推算)、《同意暂停提取公积金承诺书》(一式一份)。外籍及港澳台籍缴存职工不可以在我市申请贷款。
(六)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法有效的合同或相关证明文件,已支付规定比例的首期付款。(七)按照公积金中心的规定提供抵押、保证等形式的担保。(八)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及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详情可登陆官网查阅相关办事指南: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指南>>贷款类>>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分类指引。如有疑问,请联系12329热线,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