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目前电子税票开具的内容仅包括自2013年1月1日起清缴的税款,如需开具2013年1月1日以前的税收缴款情况证明,可到地税办税服务厅前台办理;通过保险机构缴纳车船税的纳税人,须在缴纳税款的次月15号以后才能查询、打印和下载电子税票;通过扣缴义务人或代征单位缴纳税款的纳税人,须在代征单位完成税款汇缴入库并进行明细申报后才能查询、打印和下载电子税票。
需要注意的是,市地税局提醒广大缴费人,由于我市社保费征收模式的特殊性,故社保费方面暂未能开具电子税票,目前仍需按原有的方式开具纸质版完税证明。地税局下一步将加快系统优化调整以实现电子税票覆盖到社保费,届时将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