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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委员会如何合法产生?

(匿名) 2014-04-18 -
我们小区的物业光收钱不办事,车乱停乱放,卫生也差,之前我们好多住户去投诉也没用,还破坏我们业委会选举现场,威胁我们。我想问的是,在法律允许的前提下,什么情况下可以成立业主委员会?什么情况下可以罢免业主委员会并且重选?业主委员会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全部1个回答
  • (匿名)

    您好,很高兴为您服务,希望以下答复能帮到您:

    一个小区内所建房屋销售量达到了三分之二并被业主收楼,同时被业主收走的楼盘入住率达到60%以上,业主就可成立业委会。

    业主委员会负责人通常被称为主任委员,每名业主均可以作为候选人参与竞选,只要提名人获得选票过半,就可以担任业主委员会主任。

    每届业主委员会任期为三年,如果业主们觉得业主委员会主任不能胜任,需要罢免并重选,需要由业主发起后征集到业主总数的过半支持才能有效罢免和重选。

    • 2014-04-18 10: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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