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一手商品房办理房产证需要以下资料:
(1)广东省东莞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所有权转移、变更、注销登记);(2)广东省东莞市房地产销售(转让)办证证明;(3)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完税证;(4)申请人身份证明;(5)非网上签合同的需提供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买方存)原件;网上签合同的需提供《商品房备案登记证明书》;(6)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业主使用);(7)房地产查丈登记表;(8)房产平面图(9)其它必要材料。
一般而言,其他必要材料是针对特定登记类型和个案收取的资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并非要求所有的登记都收取此类材料。这些要件可能包括:(一)转让划拨土地上的房屋,应提交政府的批准文件。(二)交纳契税的凭证:《契税暂行条例》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纳税人未出具契税完税凭证的,土地部门、房管部门不予办理有关土地、房屋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三)测绘图件:房屋分割、合并的测绘图件。(四)各种佐证的证明文件,如遗失声明、其它按规定要求申请人补充的材料。如委托书、公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