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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预告登记证

(匿名) 2015-05-25 -
你好!有关房屋预告登记证的问题想咨询。我是2015年11月份购买了商品房,并已经一次性付完整个房款。可直到现在,开发商还未给我办理房屋预告登记,当初购房是也未和我讲需要这个。请问,现在我该如何处理这件事。如果我没有办理房屋预告登记,会对我以后的正当权益是否有损害。谢谢!期待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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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匿名)

    你好,首先,预告登记可以避免开发商一房二卖。
         其次,虽然开发商一房二卖后,你能得到赔偿,但这并不是你买房的最初想法。
         建议你可以自己携带房屋买卖合同到开发商处办理预售登记。相关法律规定:物权法第20条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 2015-05-25 09: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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