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政策法规
严查开发商捂盘惜售哄抬房价行为
4月13日,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召开了“贯彻国办发4号文件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电视电话会议”,市房管局局长张伟华在东莞分会场上表示,近期内开展针对房地产项目的检查。市建设局方面也透露,一份关于规范房产销售的文件即将出台,并将采取措施查处开发商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行为。
东莞措施近日将重点检查房地产项目:①发现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行为,坚决予以打击;②定期去已办理预售手续的楼盘检查其销售现场,看销售行为是否规范
贷款购二套房首付至少五成
4月1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召开,出台四条政策严控房价过快上涨。
一是抑制不合理住房需求。实行更为严格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大幅度提高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地方政府可根据实际,在一定时期内采取临时性措施,严格限制各种名目的炒房和投机性购房。
二是增加住房有效供给。三是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四是加强市场监管。
银监会收紧房地产贷款监管
中国银监会16日宣布收紧对各类房地产贷款的监管,并加强对土地开发、房产开发贷款的监管,要求贷前审查须履行“面测、面试和居访”三大程序,严打假按揭以及非法集资行为。
银监会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根据市场、区域和借款人信用状况,贷款利率严格按风险定价,对首付成数实行动态、审慎管理。
银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银监会将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严格落实国务院有关要求。同时,加强对土地开发贷款、房地产开发商贷款的审慎性监管要求。
高房价地区可暂停第三套房贷
4月17国务院通知,要求在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
通知要求,严格限制各种名目的炒房和投机性购房。地方人民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临时性措施,在一定时期内限定购房套数。
另外,通知强调,发挥税收政策对住房消费和房地产收益的调节作用。财政部、税务总局要加快研究制定引导个人合理住房消费和调节个人房产收益的税收政策。税务部门要严格按照税法和有关政策规定,认真做好土地增值税的征收管理工作,对定价过高、涨幅过快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重点清算和稽查。
2023-10-23 1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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