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才也提到很多的管理,东莞很多的部门,我个人都认为是尽职尽责的,他们在执法、引导和监督整个行业都发挥了很重要的作用,我觉得应该要正确评价相关的部门,包括这些户外广告的整治,我是赞同对违法广告处理,但是应该要通过行业跟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以及对历史问题的区别对待,因为他们的工作也是非常多、非常辛苦、非常累的。在整个行业的引导当中,因为东莞的特色就城镇一体化发展,每个公路都非常发达,所以对于户外广告,这个有东莞特色发展起来的基础和背景,所以在这里我个人的理解,我希望社会要善待媒体,户外广告也是媒体的一个部分,我觉得从提升、维护整个东莞城市形象的角度跟高度,要给一点时间给户外广告,做更多正面的宣传,能够给一些跟相关部门沟通,对一些历史的遗留问题,甚至有很多对广告的整治涉及很多方面,包括国家出台了《物权法》,有很多方面的问题要慎重、有序地来规范,对整个和谐社会是有提升和保护的。尤其在金融危机这几年来,整个行业都处于一种非常困难的状态,这也是广告和所有行业都遇到的困境,一个产业站起来不容易,发展起来不容易,我们也符合整个市政府、市委提出来的相关文化跟品牌战略的政策。
关于这个问策会,更多地综合了相关行业的意见,相关的工作是要交给相关的职能部门,跟我们更好地沟通、协商,下一步要把相关的法律完善,立法之后再去进行下一步的工作,这样对整个行业更加公平。我就谈这么多,谢谢!
2023-11-03 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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