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楼无期 业主租房住
据购海云轩8栋1011房的业主涂先生介绍,2010年,他花了近100万元在该楼盘购买了一套面积约180平方米的房子。按照合同的约定,2011年5月,他便可以收楼。但待他收楼时,开发商却告知楼房尚未经过验收,要延迟交楼。“交楼时间,预计要延迟到2011年12月底。”开发商对他承诺。然而,到了2011年底,当他再次前来收楼时,却意外发现,楼盘仍然没有完工,且不见工人在施工。事后,开发商告知,该盘暂时停工,很快便会恢复开工。就这样,收楼一次又一次被延迟,他多次找开发商讨说法,每次都无果而返。
涂先生告诉记者,整个项目一共有9栋楼,700多户都遇上了跟他一样的问题。这些业主中,最早买楼的是2008年,最晚买楼的则在2011年。“如今,大部分业主每个月要供数千元给银行,但却没有房子住。致使大家只能租房住,每月租金、管理费加在一起要1600元至2000不等。”这让业主们倍感无奈和困惑。
资金难筹 复工再耽搁
记者在该盘售楼处看见,售楼处大门紧锁。门上贴有一张《关于延期交楼的情况说明》的公告。公告称:利澳花园狮子洋1号即该公司前期开发的海云轩1至11号楼项目,大部分房屋已出售,且已超出约定的交楼期限。但由于海云轩3号、5号楼目前涉及该公司与土建承包单位在工程上的纠纷,因此整个工程项目无法进行竣工验收,也无法按约定时间交楼。
其次,该公司目前资金极为紧张,碍于资金问题一直未能得到有效缓解,以至于海云轩后续工程复工启动被迫一再耽搁。
就以上问题,该公司目前正以多种途径积极对外寻求解决方法。
律师:业主可以考虑解除购房合同
更让业主气愤的是,开发商与他们签订的购房合同中规定逾期交楼,开发商按日向业主支付万分之0.2的违约金。“这个比例约为正常比例的十分之一,好像开发商已经做好了逾期交楼的准备。”金先生气愤地说
对此,广东省明楷律师事务所宋安平律师表示,逾期交楼的违约责任一般按买卖合同的约定,如果业主有证据证明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可以要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按照银行利息标准支付。另外,相关工程确实已经停工,交楼无期,业主可以考虑与开发商解除购房合同,同时要求开发商赔偿相关损失。
2023-10-20 2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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