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东莞市住建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对《东莞市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简称“《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意见受理截止日期为2022年2月17日。
根据《征求意见稿》,到“十四五”期末,东莞全市保障性租赁住房总量不少于10万套,力争达到15万套。
其中2021年筹集房源不少于3000套;2022年筹集房源不少于30000套;2023年筹集房源不少于30000套;2024年筹集房源不少于20000套;2025年筹集房源不少于17000套。
同日,央行官网也发布消息,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决策部署,加强相关金融政策支持,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保障性租赁住房有关贷款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的通知》,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有关贷款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加大对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的支持力度。
政策原文:
一、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银行业金融机构向持有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发放的有关贷款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
二、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大对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支持力度,按照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提供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
三、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严格执行人民银行、银保监会有关统计制度,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四、本通知适用于执行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在分析人士看来,上述政策的发布是重大利好,既有利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也是助力宏观经济稳定的政策之一。
“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有关贷款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有利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的信贷投放,支持我国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有助于推动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通知》称,下一步央行、银保监会将加快建立完善住房租赁金融制度,继续加大对保障性住房建设和长租房市场发展的金融支持力度,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在具体操作上,《通知》明确,自1月30日起,银行业金融机构向持有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发放的有关贷款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同时,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大对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支持力度,按照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提供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并严格执行央行、银保监会有关统计制度,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接近监管人士表示,《通知》释放了加大金融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的积极信号,有利于推动《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关于加大金融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有关要求的具体落地,有助于支持我国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推动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对于房企来说,房企应该主动在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方面积极发力,这是商业银行2022年重点推广的房贷产品,应该主动把握此类信贷机会。
2023-11-04 16:10
2023-11-04 15:59
2023-11-03 18:05
2023-11-03 1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