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①该地块周围基础设施达到三通,即通水、通电和通路;按现状出让;②成交后1个月内,由莞城区罗沙罗二股份经济合作社将出让宗地按土地现状条件交付给竞得人使用。
2、竞买保证金设定为1700万元人民币(保证金应属于竞买人自有资金)。
3、规划建设要求:①竞得人须按批字第2015-81-1002号《建设用地规划批准书》的要求进行建设;②该地块开发建设期为3年,宗地建设项目在2016年 10 月 30 日前开工,在2019年 10 月 30 日前竣工。
4、竞得方须出全资在该地块南面靠近万园东路,为罗二股份经济合作社修建一栋总建筑面积不少于27500平方米的独立建筑物,具体规划和位置由竞得方决定。该栋建筑物的所有权归罗二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由竞得方负责办理相关证件,所需费用由罗二股份经济合作社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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